前言:神仙,自古以来便是人们所敬仰的存在,就连高高在上的皇帝,依旧免不了俗。历史上集全国之力求仙的帝王实在不在少数,可他们到底还是一无所得。毕竟,仙人本就是不存在的。不过,尽管仙人不存在,历代还是留下了无数仙人的各种传说。抱朴子,山海经等书都是一本正经的谈仙。
?而封神演义一作则是以这些传说为基础,写就了封神演义这本小说。今天笔者便要和大家探讨一番,封神演义中,连十二金仙都挺不过去的杀劫指的究竟是什么?
在封神中,神仙二字并不可相提并论,神是神,仙是仙。
封神演义的核心内容便是封神。在该书结尾由姜子牙主导的封神一事所封的便是诸神。封神演义中的神皆是天上天庭神班。在开篇,交代了封神一战的起因:天庭缺人,天庭之主昊天上帝手下无人,因此发动了封神一战,凡是在封神一战中死去的生灵,不论是人鬼仙,只要榜上有名,皆要上榜。
这些神其实不过是天帝施恩册封的败者。封神,封字既有封赏之意,却也有封印之意。天帝要他们血战一场之后,把生死交到自己手中,然后天帝再从其中选出佼佼者,为自己管理世间。既然走投无路,又是被天帝救了下来,这些人自然只能知恩图报,卖力干活。
至于仙,才是封神中的上等人物。封神中有三位圣人创建了三大仙人教派招收弟子。他们分别是元始天尊,太上老君和通天道人。这三人同师承于鸿钧道人,其实也是师兄弟。在学成之后,受师命创建了阐截人三大教派。
阐教乃是元始天尊这位二弟子所创,其所持的教育理论是精英流,倘若不是先天生灵便无缘进阐教门,而妖族更是不得入室。所以,在封神未开始之前,元始天尊麾下不过才十多位亲传弟子。封神即将到来时,元始天尊才复收了姜子牙申公豹二人来图谋封神。
截教则是通天道人这位小弟子所创,虽然在师兄弟三人中其辈分最小,可是他的野心却是极大。通天道人立誓要做万灵之师,正因如此,截教的收徒规矩却是主张有教无类,只要有一颗求道之心,通天教主便愿意花功夫去教。
人教是太上老君所创,这位鸿钧座下大弟子以人族为立教根本,所以所有人类皆是其弟子。
阐教和截教之间截然不同的教义导致了两教之间的激烈冲突,所以,昊天上帝下令要让战死之人上榜为天庭神官,阐教却是动起了心思要送截教众人上榜。
阐教截教两教所求的皆是修仙,所以上封神榜做那受制于人并且无成仙前途的神,反而是落于下等,正因如此,阐教截教中人皆视上榜为恐怖之事。
阐教中元始天尊座下除了姜子牙和申公豹之外还有过去所收的十二弟子,这十二人皆是天资不俗的先天精灵,在师尊的培养下更是距离成仙仅差一步之遥。所以,这十二人也被称为阐教十二金仙。
阐教主动响应这一场封神大战,并且元始天尊还让门下担起封神重任,除了为了打击异己之外,其实还另有深意。
因为此时阐教的十二金仙都卡在了修仙路上,要遭遇一场杀劫才能成就仙位。封神一战便是要多生杀掠,阐教十二金仙皆进入封神一战,由此来度过自己的这一场杀劫。
或许有些人会感到奇怪。十二金仙距离仙已经是一步之遥,为何还要遭遇杀劫。其实,这一场杀劫的描述却是来源于道教典籍之中的说法。
在道教典籍中称,每个人身上都有三尸神的存在。而此物的存在是如同虫子一样寄生在人身上上中下三个丹田内。他们的存在目的是为了监督人的行为过失。
可是,倘若人死去,三尸神也可以获得自由。所以这三尸神会不断诱惑人走向邪路,并且一旦人受到诱惑做了恶事后,三尸神便会上报上天,然后天意便会根据人之过错大小进行惩罚。哪怕是修仙之人,在行恶事后被上报,一样会遭到报应。
所以,倘若想要真正修得真仙,不但要苦修,还要积累功德以此和三尸神的上报抵消。在真正成仙时,便要斩杀这三尸,否则祸患无穷。阐教中十二金仙花费了足足千年来斩断身上三尸,可却不得成功。元始天尊看弟子屡试不成,便生出了相助之意。正巧此时昊天上帝要开启封神,十二金仙便借着这个名号和人厮杀,以此斩杀体内的三尸。
可截教主张有教无类,固然二流高手是奇多,可是真正的一流高手却是没有几个,所以也没有斩三尸的烦恼,所以通天教主尽管和阐教之间有矛盾,却不打算借此机会让弟子入尘世和阐教弟子作对。为此,他约束门下弟子,让他们不得入世,和阐教之间生出争端。
可是,元始天尊却是针对于此特意收了姜子牙和申公豹两个徒弟,并且有意让申公豹对其生出恨意,为了报仇,申公豹转投截教,并且诱惑山上弟子一个个下凡和阐教作对。
元始天尊费心费力,让自己的十二弟子入封神大战以洗去自身杀劫,可未曾想最终他们还是没能挺过去,十绝阵下,这十二人皆被削去了头顶三花,也因此实力大跌,虽然度过了杀劫,却是法力全失,和凡人无异。
此时倘若十二人再度苦修,却也是可以一路顺风顺水,重新修炼到昔日境界,可这依旧需要千年之久。而另一种选择则是加入西方教,成为西方教的菩萨佛祖,便可以直接恢复过去修为。最终十二金仙竟有一半转投了西方教。
回忆封神一战十二金仙入场的原因,这十二人终究还是没能逃过那一场杀劫。这十二人的师尊元始天尊为了门下弟子度过杀劫费心费力,可这十二金仙到最后却有大半转投了西方教。这未免让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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